2008年4月28日 星期一

郵件過濾的反思(Pondering Mail Filter)

最近H牌的信箱,突然發現會在某些信件前面多了「X-Spam」的標籤,原來是它們也開始在做垃圾信(Spam)的過濾,雖然出發點是好的,只是開始的時間似乎有點晚了。(因為流量太大?還是有其它的考量...)

不過,早在各家電子郵件提供者,開始進行垃圾信過濾前,早已不知多少人,利用POP3的收信機制將所有信箱,全都改到G牌的平台中收信(除了不允許使用POP3的除外),原因就是看重它們強大的AntiSpam能力。雖然,有時也會見到它把不是Spam的信扔進垃圾信的資料夾中,但大多數的使用者給它的評價仍舊不低

或許有些人會說:「我用不習慣Webmail」、「我自己的防毒軟體有郵件過濾的功能」...等,單就郵件過濾的技術,我想各家所長都有所不同,我也沒這麼大的本事一家家去試...(連打開信箱都有點懶的我...),但是這些過濾信件的功能,漸漸地已經成了"標準配備"之一,如果想透過這個功能來收費,以沖銷在這部份硬體或是維護的支出,我想...這應該會造成使用者頗大的反彈。(雖然使用者付費的機制沒錯,但跟人性抵觸者無效...)

話雖如此,現今市場似乎有種大者恆的定律(只要你是相對多數,就能左右人性的習慣),不然那些挾帶著大量會員的網站,怎會哪麼受創投所親睞,只要你的會員數夠高,小小的提案(門檻),只要是能夠創造收入(利潤),就算僅10~20%的會員願意付費獲得該項服務,應該也能打平該項服務的相關支出。

自己就常在思索,以某些社群網站來說,光是那些金卡會員所繳交的費用,相對於其他的使用者來說,他們付出的年費,用來支持他們多出來的那些功能,應該綽綽有餘吧!?(僅個人猜想...)我想這就是量化的魔術

但是,如果是把同樣一個操作模式,套在現在大家很頭疼垃圾信(Spam)一樣也能適用嗎?以我個人的眼光看來,其實頗有難度,原因如下:

1.垃圾信已成常態,已現在的過濾 vs.發信的技術,要不誤判著實很難。
2.不如其它機制,有實質(數字)增加,而時間的浪費卻被輕忽。
3.因有誤判的可能,從垃圾信中篩選有效信件,所耗費的時間成本。
4.有更低價(免費)且堪用的替代方案。

光是以上這幾點,要從使用者端(END-USER)取得費用,除了有非用不可的膠著度之外,就是品牌的喜惡大過實質的支出,無論是那一點,就目前看來都不像是大眾所接納的。(雖然現在並不代表未來)

我想郵件的過濾管理以及相關的配套措施,直到現在,應該還沒有那一家廠商敢直言,他們能夠做到百分之百不誤判(如果有的話請跟我說!),況且在我們使用它的同時,我們也得遵守對方開出的遊戲規則,基本上這種模稜兩可的狀況下,受惠者不見得會是付費的使用者(如果有仔細看清楚每項條文),只能說這是「一個願打;一個願挨」的社會法則。

換個方向來看,為什麼要用這種服務來詢問使用者是否要參與付費)呢?難道是我們自願收到垃圾信的嗎?還是因為我們的法條不夠完善(個資法?),無論是那一個原因,再怎麼看都提不出一個有利的論點來支持,為什麼我們在防治垃圾信上需要付費。

為什麼不是把這部份的成本轉嫁到散播者身上?

難以舉發所費不貲還是賠錢生意沒人做?(總要先抓到人才有機會有收入),況且,Spam造成的流量,應該也是各大ISP業者所頭痛的內容,那...為什麼他們節省成本提升服務品質的同時,卻得全部使用者也出一份(金)力

卻不是督促供應商以服務導向,進一步來獲取使用者的信賴呢?雖然這個無底洞是眾所皆知,市場機制往往也在這文攻利誘之下消失殆盡。(服務業愈來愈不像在服務...)

還記得先前的報導《濫發垃圾信 每封擬罰2000元--聯合新聞網 2007/12/14,在台灣應該還沒有聽說過有誰因為發送垃圾信被告舉發的吧?(還是有!只是我沒聽說...),雖然我也能夠想像到舉證的困難,例:受惡意程式感染後(病毒、木馬)自動發送郵件

以前聽過寫病毒的人,在被逮捕之後,可能會轉進到某些軟體產業的研發處工作(一戰成名),那...如果有最會發廣告信的人被逮捕的話...,是否也能像「法蘭克阿巴內二世」(電影《神鬼交鋒》的原著作者)一樣,最後轉變成抵抗垃圾信主力,這也是我所樂見的情況(真心期盼有那一天的到來)。

2 則留言:

  1. 歐來禮出版社有一本封面很醜在講Spam的小說也許你可以去找來看一下。(垃圾郵件諸王紀?)

    裡頭的確有一個案例是本來發spam的大咖後來開始反spam(的樣子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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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唔...原來spam也有唷!哈哈!

    話說回來,最近一本我看的書不知是啥咪!(手摸到紙的感覺很不一樣吧!我應該多看點書的...)

    不過!如果每個高手最後都轉成防禦型,應該是件挺好玩的事!^^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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