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14日 星期三

資訊管理人員的價值(The Value of MIS)

自己轉換到IT產業,也才短短地半年多,對於自己在這些時間裡的成長,回過頭來看,發現到許多屬於MIS的價值,或許真的要有足夠的條件才有機會一展長才(至少要有成長的環境)。

或許是自己的實力還不到火侯,說這些還太早,就跟當初坐我位子的前輩所言,這裡的條件屬於何種環境?必須要自己先有計畫,千萬別等著上頭能夠提供你多少資源,而是自己能夠在這些資源中完成多少自己預定的目標

從文字工跳進這產業時,其實心裡還真的有點擔心,是否能夠勝任,事實證明:「我可以!」,除此之外要怎麼走出屬於自己的價值呢?或許不是薪資條上的數字、不是多快把中毒的電腦恢復正常,反而從資源分配人際運作整體規劃這些都是MIS可以找到自己定位價值的領域。

其實,剛進入這產業時,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要摸索,其中包括了整體網路架構伺服器設定備份模式ERP流程...等,這些對於新進的我來說,只能用千頭萬緒形容。

雖然前人有留下文字或圖形的紀錄,在緊急狀況下,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親自去RUN一次(雖然不是最有效率的做法,卻是讓印象最的方式),然而,書面工作也成為重要的一環(一切都得自立更生)。

在這段時間裡,也和許多在這個產業的同仁交換過心得(無論是工程師業代程式撰寫人員、甚至是主管),一件事在不同人的心裡,有著很不一樣的決斷

例:一般使用者抱怨為何軟體介面這麼不人性化..

工程師:「會嗎?不是這樣子就可以用了嗎?」(使用者一臉茫然)。
業代:「沒關係,我回去請研發部改善」(時程未知,因使用者決策者)。
程式撰寫員:「什麼?要改!當初原本是設定給專業人員用的呀!」。
主管:「衡量整體效益,在改介面與訓練員工的時間和成本中做決策」。

現在所處的環境中,我經常要衡量這四個不同層面的思考模式,因為我總是擔任著校長(管理者)、老師(幫使用者解惑)、工友(技術人員)兼採購(跟業代溝通)。(這一點我該欣慰嗎?因為只有我一個,所以可以全面接觸?)

雖然如此,很多時候還是會有力不從心的窘境,例:

1.以管理者角度為公司省下電費成本(效能稍降低),使用者就有所微詞。
2.以老師的角度,資深或年長的使用者,會覺得小毛頭憑什麼管我這麼多?
3.以工友的角度來建議安全的強化,但是下場往往會卡在預算產出
4.以採購的角度跟業代博感情,卻比不上網路平台的實際價差

我想,這些問題很多跟我有類似經驗的人,都知道錯不在自身,而是體制台灣固有的人情味所致,有更多時候須要掌權者的白紙黑字來扶正,不然很容易變成裡外不是人的豬八戒

我這些時間一直在反省,怎麼樣才能夠在原崗位上做得更好,或者學得更多的實務經驗,除了在自己技術層面上繼續精進之外,我相信用管理者的角度看待事情,可以讓我的眼界更不同(以前職場上的互動也不是假的)

一個好的資訊管理者,除了在本職學能上要能服人之外,我相信協調統籌能力更是一大要素,除此之外,溝通能力也是一大考驗(看過太多被能言善道者中傷的技術高手了!),這些我想應該是在書上也沒有辦法得到的體驗,這部份往往也是得上了檯面才看的出來。(現居職位上卻經常有這一類的接觸)

當然,這種狀況也不是資訊管理人員一定要具備的特色及價值,只是有太多狀況卻得跟這些能言善道者周旋,才能順利推行專案或讓政策能夠正常執行,這就是企業/公司文化。(同時也是資訊管理人員很需要掌握的一部份)

所以,這些時間的體驗,我覺得自身的技術培養固然重要、人際關係和溝通技巧更是成為專業MIS的必經之路,不管什麼的工作,我所說的這些都相當重要吧!

只是IT業的管理人員,往往都會陷入技術層面的迷思(不是技術不重要唷!技術是基本核心!),但是真要用它為公司或企業體做些什麼,往往是需要更多的交際手腕(高等技術人員也有他們的好處!)

其實,資訊管理人員的價值,如果掌權者無法看見(前提是自己也具備這種能力),那就只能自行增加自己的附加價值,無論是IT、研發業這都已經成為一種風潮,在國內業界,真的能夠把IT視為一種增加自身競爭力的企業有多少呢?還是得所有部門都採用成本化才看得出成效?(內部的IT運作也都要待價而沽,才能顯現自己能夠省下的成本?)

資訊管理人員的價值,很多時候真的需要伯樂,才能讓千里馬發揮萬里的成效。

4 則留言:

  1. 伯樂?我想千里馬直接衝撞給他看比較實在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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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直接衝撞...或許是種方法!但同時也要有心理準備要換個馬廄待了!

    這是屬於高風險的遊戲吧!

    暴走不是現在大環境適合採取的方式,多增加點曝光度及自己的眼界可能還實際的多!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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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基本上...
    那個工程師和程式撰寫員有95%的機會是同一個人XD
    除非你去細分為軟體或硬體...
    所以情況應該是這樣...

    使用者:「這個地方有問題,所以不能用」。
    工程師:「不會啊,這是這樣用」。(使用者持續狀況外)
    業代:「你想改成這樣啊,我回去叫他們明天改給你」。
    工程師:「給我一天改這個,拿條繩子給我會比較快一點」。(勒死業代或自己上吊真的快很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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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沒錯呀!工程師跟程式設計員有很高的可能是同一個人!

    但是...反過來說,現在在公司裡「專門」寫程式的人,你要他去幫客戶維護電腦、安裝或設定什麼,可能性也不高!(經濟效益的問題,而且寫程式的人大多也不太願意去摸硬體的狗皮膏藥)

    你所說的狀況也是很正常的呀!

    其實這就是為什麼常常軟體公司或特約廠商,業務說的跟實際的落差,總是有那麼一大段!(其實不管那個行業都一樣呀!業務的就是公司賺錢的最前線,所有人都要當支援前線的玩家)

    除非,你的公司體系夠大、對方又剛好是個微不足道的小案子,才有可能打迷糊仗(本公司因時間排程已滿,會為您保留優先處理的權利...這種話應該聽過不少吧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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