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

轉換率的評估(Evaluating conversion rates)

沒有留言:
轉換率」一個讓人又愛又恨的名詞,無論你所經手的是實體產品還是虛擬服務,只要是有做過產品追蹤,或是有任何行銷上的目標訂定,我相信都得面對著既現實卻又不得不正視的問題,因為在很多狀況下,這個實際的轉換率往往會影響著你的商品未來的推廣方針,甚至是藉此來更精進你的產品或服務,因為在一心做到最好精神和際換成收益之間,往往就是需要透過轉換率的評估來達到一個合理的平衡點,當然也有可能包括是否要換個產品。

不過,在不同的角度所看待的轉換率也有所不同,就算是同一個產品、服務,雖然轉換率的分子應該是實際銷售的營業額毛利),但是若以不同的角度來切入,階段性的評估還是有它所具備的特定意義存在,尤其是你所面對的目標族群有所不同時,往往也得有不一樣的思考模式,以現在的操作模式來說,真的也難有放諸四海皆準的標準存在,尤其是在行銷或是商品推廣上,甚至在某些領域的銷售模式上也有不少變革。

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

該不該吃飽的行動上網(Should the mobile internet traffic be limited?)

2 則留言:
最近吵得相當兇的上網是否該吃到飽,雖然我使用網路的時間不算短,但是,真的要說是行動網路的使用者,其實也是近幾個月才開始加入吃到飽的陣容,其實是一連串的巧合所造成,否則,也不會撘上行動網路吃到飽的列車,不過也因為如此,讓我對於現在這個行動上網吃到飽有些不同的想法跟看法,當然這也包括了許多大環境的因素,還有各家行動通訊業者的各種搭配方案,不過,為什麼我一直到最近才能申請行動網路上網吃到飽呢?

原因無它,因為在我的生活圈中,一直都有WiFi可用,在通勤的路上,似乎也沒有非得上網的需求(對騎車通勤的人來說應該更沒有吧?),再來,就是不習慣在手機螢幕上操作(用起來感覺很吃力)......等。

這一切卻在舊手機掛點手機螢慕愈來愈大、買手機綁行動上網有高額折扣之後,讓我也搭上了低頭族的列車,雖然,我也清楚行動上網吃到飽的門檻先天限制,因此,在自己使用行動上網時,往往也能夠容許它有較大的落差,不過,換個角度思考,若是以相同費率,在固網上提供的速率似乎就相對較高、也穩定許多(這應該也是很多人不敢下手的主因吧?同時家中還有固網,就得支付兩種網路費用),雖然固網也有保證2M的自保條款,但是跟行動網路相比,影響的因素還是少得多,那麼,我們真該擁有上網吃到飽嗎?自己是否真的適用呢?我就針對這些議題提供分享一些個人的想法。

2012年11月11日 星期日

內容當道的線上時代(The content is the most valuable in the website)

4 則留言:
先前曾寫過一篇《網站速度與動線》,其實對於現階段來說,因為網路上充斥著各式各樣的資訊(絕對多到你看不完),所以,對於網站本身來說,其內容才是真的能夠吸引大眾目光的主要原因,當然這邊的內容不是單純指像寫文章般的內容,對於某些網站來說,是指他所能夠提供的服務,例:圖片上傳(例:instagram)、相簿分享(例:無名正妹、型男...等),比價(例:Myyasui)),當然,現在有很多其實都被大型的社交網站(例:FacebookTwitter)給整合在其中,不過也因此更能夠突顯其內容,才是網站能繼續存活的不二法門。

竟然重點在於內容(Content),所以就來看看究竟怎麼樣的內容,才是真的能夠吸引大家目光的呢?其實可以簡單分為下列幾種類型,雖然每種類型的操作手法各有其不同,但是對於網站經營者來說,要付出的時間心力都是不可抹滅的,在此還是事先聲明一下,畢竟每種內容型態,都有其適合的使用族群和切入角度,無法用相同的方式來衡量,更絕無其優劣之分。

2012年11月4日 星期日

產品開發的門檻 ─ III(The threshold of the product development / Target groups)

沒有留言:
在談過產品型態產品定位之後,對於產品最後的去處,也是為什麼我們要開發這個產品的最終目的,就是將它推給需要的人,或者是能夠達到更高層次的需求、被需要的人發現(雖然這一點在新產品充斥的現在,有著相當的難度就是),甚至是創造出需求,其實這對於每個商業經營者來說,都是一樣棘手的課題。

不過,對於每個新產品的初期發想,最初應該都是由老闆、專案經理或是特定人士從自身需求轉化出來的,當然也有不少是經由觀察得到的靈感,不過這其實也是危險的開端,因為他們真的是這產品的目標族群嗎?或是以為自己目標族群?像自己的目標族群有多少人呢?這些其實還是需要經過一定程度的驗證,當然,有人曾說過:「你只要能夠滿足1%的人,就足以支撐你這個產品」,但是你真的能夠抓到那1%的使用者嗎?還有,你真的知道你的目標族群是所有人的1%?還是極為小眾的1%呢?否則產品再好,或許也很難看出它實際的價值,這就是目標族群的一場戰爭。